节能铁汉(3001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节能铁汉节能铁汉(SZ:300197)2025-08-26 13:07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7]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六项[13] - 披露五项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等问题及欺诈舞弊行为[1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等[14]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16] 内部审计机构相关 - 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负责人考核[1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20]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27]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27] 诉讼相关 - 有权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提起诉讼[23] - 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26]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为签字方式[30] - 会议需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3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32]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2] - 议事规则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4]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3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