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节能铁汉节能铁汉(SZ:300197)2025-08-26 13: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受处罚或谴责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提名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4][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19]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公司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重大复杂事项研究论证[24] 会议相关 - 公司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通知和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按程序其他方式召开[26] 履职支持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涉及信息应及时披露[26][2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8][29] 津贴与制度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