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4]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员不得担任[6] - 最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细则规定情形,公司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6]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解聘[6]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职责与协助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事务[11][13]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5] 资格要求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15] - 候选人应参加深交所认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其他证明[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谋私利[19] - 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违法要担责[19]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事务,签订保密协议[19] - 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2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3]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