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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联合精密联合精密(SZ:001268)2025-08-26 13:0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