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述职等程序[1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可质询非独立董事和高管[21]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5]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8]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履职情况,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0]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1] 规则实施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与新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