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拓山重工拓山重工(SZ:001226)2025-08-26 13:06

信息披露义务与职责 - 公司应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5]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8] 信息披露文件与方式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书等[6]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网上直播[7] - 定期报告经登记后在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摘要在指定报刊披露[11]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9] - 预计不能在2个月内披露年报的公司,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22] - 年度业绩预告不晚于报告期次年1月31日等[25] 业绩预告修正 - 按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区间方式预计时最新预计业绩高于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确数方式预计时变动达50%以上需修正[25] - 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需业绩预告,不低于1000万元需修正预告[25]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临时报告[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1] 其他披露要求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需披露财务数据及业绩快报[27] - 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7]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说明[27] 违规处理 - 公司涉嫌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稽查,应每月披露风险提示公告[32]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披露原因等并定期公告进展[36] - 报送临时报告不符合要求,先披露提示性公告,2个工作日内披露符合要求公告[3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多环节审核后披露[40] - 需经审议事项的临时公告按组织议案等程序披露[40] - 无需经审议事项的临时公告由董秘报告董事长,同意后起草公告披露[41] 相关人员责任与配合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4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5] 内幕信息与交易限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56]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58] - 董事等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58] 文件保管与违规处罚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2] - 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处罚并追究赔偿责任[65]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