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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00055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万向钱潮万向钱潮(SZ:000559)2025-08-26 13:0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董事会确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规定专户存储等内容[3] - 发展和财务部门提项目和计划,经审核报董事会决策[6] - 资金到位一月内与保荐或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十二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或专户总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8]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一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用途规定 - 改变招股书所列用途经股东会决议,严重影响投资计划及时公告[10]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1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需独立董事及保荐同意[11]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存专户,专户数量原则不超投资项目个数[7]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4] 资金使用流程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等并披露[12]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为安全性高保本型[14] - 使用闲置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5] 项目情况处理 - 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可行性[1]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19] 资金使用监督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聘会计师鉴证年度情况[18]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19]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鉴证,公司承担费用[20] 其他规定 - 财务管理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一次[30] - 市前办理募集资产所有权转移,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1] - 以证券支付收购资产,相关方遵守盈利预测承诺[31] 新办法实施 - 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股东会通过实施,2023年3月旧办法废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