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0007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 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 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