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333.3334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333.3334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顾挺持股66.7%,顾韧持股33.3%[14] 股份限制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违规致损请求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42]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7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7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3] 审计与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