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请求召开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或特定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与通知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9] 股权登记与会议日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明确规定[13] 自行召集条件与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有持股比例要求,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7][13] 累积投票制 - 特定情况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部分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1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回购决议通过比例 - 公司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2]
信音电子(3013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