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 -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8月)
ESG管理规定 - 公司制定ESG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2] ESG管理目标 - 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方面明确目标[7] ESG工作机构 - 董事会是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10]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指导机构[10] - 董事会办公室是统筹组织机构[11] - ESG工作小组是执行机构,内部建沟通协调机制[11][12] ESG议题选择 - 分三方面选择,注重实质性[15] - 动态识别影响,建议题库选重点披露议题[17][18] ESG报告编制 - 遵循重要性、数字化等原则[19] - 覆盖有实质影响活动,范围适配公司[20] - 报告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个月内披露[21] ESG报告宣传 - 发布后通过多种渠道宣传[22] ESG信息披露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22]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办公室是专门机构[22] - 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是主要提供方[22] - 披露应真实、准确等,涉重大事项及时披露[22][24] - 报告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并可能赔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