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邑股份(3005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天邑股份天邑股份(SZ:300504)2025-08-26 13:0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3][14]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审议事项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21] 董事会批准 - 董事会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的事项[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且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批准(担保、财务资助除外)[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批准(担保、财务资助除外)[23] 董事候选人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20] 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4]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