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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5-08-26 13: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并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的基本 职责如下: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事中跟进,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 步审计意见的事后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的及时披露; (四)负责对年度报告中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需要独立董事审核 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