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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5-08-26 13: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