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工作小组设置 - 设组长1名,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1至2名[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会议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建议或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异议处理 - 超半数董事会成员有异议应书面反馈[10] 记录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4] - 细则自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失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