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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3000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九洲集团九洲集团(SZ:300040)2025-08-26 13:0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7][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持有总数比例不超50%[6] - 董事、高管所持股票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自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相关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高管、证券事务代表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11] - 现任相关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的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15] 减持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公司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董事、高管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2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证向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3]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公告[13] - 因公司权益分派导致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反相关规定买卖股票,参照董事、高管违规处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