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财务事项报告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债务或未获清偿债权金额达10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可能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需报告[8] 资产相关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8] 股权变动报告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及时报告[10]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形应两日内书面报告[10] 交易报告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7种交易需排查报告[5] - 常规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种交易需排查报告[5] 生产经营事件报告 - 生产经营重大事件包括生产环境变化等7种情形需报告[6] 关联交易金额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经营性关联交易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12] 常规交易指标报告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担保报告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报告[13][14] - 连续12个月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报告[14] - 连续12个月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报告[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报告[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报告[14] 突发及重大风险事项报告 - 突发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发生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九洲集团(300040)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