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0028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16] - 负责选聘,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6]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出现重大缺陷应改聘[17][18]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8] - 改聘需公告详细信息,选聘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审计工作安排 - 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21] - 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记录情况[21] - 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1]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25] - 委员有权内部审计评估并查阅资料[27]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