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0028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