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0028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捷荣技术捷荣技术(SZ:002855)2025-08-26 13:0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召集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22]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