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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飞拓(002528)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英飞拓英飞拓(SZ:002528)2025-08-26 13:06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加强风险 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风险管理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