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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亚香股份亚香股份(SZ:301220)2025-08-26 12:30

激励计划实施条件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2][3] 激励计划流程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等人员[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 激励计划评估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效机制,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4] 其他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 核查意见发布于2025年8月2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