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希通讯(8313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海希通讯海希通讯(BJ:831305)2025-08-26 12:05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8] 重大交易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1] 诉讼仲裁标准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重大事件报告 - 重大事件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涉及主要标的未如期交付或过户,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19] 业绩预告情况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预告[20]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21]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董事会秘书[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主动告知董事会秘书[21]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23]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公告时间[24] - 公司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后发布[24]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25] 责任人与追责 - 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5]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