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8313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海希通讯海希通讯(BJ:831305)2025-08-26 12:04

关联交易制度议案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应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应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事项决议规则 - 关联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1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9]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22]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应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累计金额适用规则 - 与不同或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标准适用本制度[24] -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本制度[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审议[26]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