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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铭科技(8362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天铭科技天铭科技(BJ:836270)2025-08-26 12:04

制度新增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新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报告义务人 - 控股股东、董高监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7]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9]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10]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变更[11]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15]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15] 财务报告 - 财务部门预计特定业绩情形需报告董事会秘书等[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异常波动应报告相关财务数据[19]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涉及财务以财务部门为准等[22]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不得早于报告公告时间[22] - 信息未正式披露前各相关部门负有保密义务[22] - 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22]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3] - “及时”报告最晚不晚于次一自然日中午1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