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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8731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泰鹏智能泰鹏智能(BJ:873132)2025-08-26 12:04

规则审议与生效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 交易关注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关注[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关注[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9]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会议规则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联名提议延期会议或审议[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董事认可[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1] 决议与档案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回避表决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 其他说明 - 本规则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 - 规则制定主体为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 - 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