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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科技(0007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双环科技双环科技(SZ:000707)2025-08-26 1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3]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 - 会议资料等文件保存十年[8]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11]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11] - 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4]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整改和追责[14]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人员行为[15] 其他 - 合规管理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2] - 董事会收到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7]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17] - 临时股东会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7] - 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可诉讼[18] - 未按规定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