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亿通(300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亿通科技亿通科技(SZ:300211)2025-08-26 12:0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 治理,健全内部约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 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的人员在其所管 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 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客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