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亿通(3002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应提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不受此限[9][1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决议规则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14] 其他规定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9][4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24]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由董事会审议[45] - 委员有权评估董事工作、查阅资料、向董高提问[47][48][4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