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亿通(3002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和《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体 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