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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通(300211)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亿通科技亿通科技(SZ:300211)2025-08-26 12:02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规定,特决定设立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 产生。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