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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0012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能能源美能能源(SZ:001299)2025-08-26 12:02

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可提议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9]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12] - 组织成员参加培训[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日常办事机构为内审部门,对委员会负责[7]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由委员会提、董事会审[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