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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0012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能能源美能能源(SZ:001299)2025-08-26 12: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3] - 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设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5] 委员会运作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审议涉及委员自身时,该委员应回避[14]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查[14] 考核与薪酬制定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述职报告,工作组提供资料,再开会考核[13] - 以考核结果和公司经营业绩制定薪酬及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4]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订施行,如需修改由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