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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宁波东力宁波东力(SZ:002164)2025-08-26 12:02

股份发行与注销 - 2007年7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8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10年7月7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281.25万股,8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7] - 2017年7月14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25372.2282万股,8月22日上市;9月21日非公开发行4200.7万股上市[8] - 2020年6月和9月司法机关依法追赃并注销股份13463.217万股和3254.1423万股[8]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8000万股,东力控股等股东有相应持股比例[14] - 2006年11月增加注册资本至90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调整[15] - 2007年8月发行3000万后,股东持股比例再次调整[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217.368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等多项限制[23] 股东权利与要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等[31][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提议后10日内召集,提前2日通知[89][90]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