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召开前三天通知,可豁免或紧急召开[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可通讯表决[21] 审计委员会工作支持与保密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并配备人员[19] - 可调查异常,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有记录,保存十年以上[19]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实施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1]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1] - 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1]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