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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
宁波东力宁波东力(SZ:002164)2025-08-26 12:0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7]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12] 不同金额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未达由董事长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未达由董事长批准[1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6]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定[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1]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本制度货币单位为人民币[2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6] - 制度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制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