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30013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在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两名以上董事适用[3][4] - 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按累积投票制选举[4] 当选规则 - 股东投向候选人数不得超应选人数[5] - 当选需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一半以上投票权[6] - 候选人数超应选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6]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等进行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下次另选[7] - 当选董事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开股东会补足[7] 制度相关 - 细则制定、修订、废止由董事会提,股东会通过生效[9]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