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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30019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福安药业福安药业(SZ:300194)2025-08-26 12:02

审计人员与会议安排 - 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人,设专职审计部主任1名[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 审计报告与计划提交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及问题[10]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8]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8]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8]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8] 审计流程与安排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1] - 每季度结束后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综合审计,平时不定期审计重大事项[22] 内部控制相关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28]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9]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32][33]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3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有)[34] 审计部职责与奖惩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30] - 审计部可对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奖励建议[36] - 审计部可对有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证明材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依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6][37]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董事会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38] - 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8][3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41]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 该制度由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发布[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