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主体与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监高等[5]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招股、上市等公告及定期、临时报告[11] - 定期报告含年度、中期报告[12] 信息披露规则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增减5%以上、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2][13][21][4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5%以上普通股需披露[13]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1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4]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应及时披露影响因素[27]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证券部制订,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深交所备案并披露[9] - 定期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14][16] - 信息披露前将公告文稿等报送深交所[28] 责任主体与监督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30] - 董事会管理信息披露,董事非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发现问题处理[32] - 董事会秘书是与深交所联络人,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3] 其他规则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6] - 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36]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泄漏及时公告[37] - 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申请暂缓披露[38]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需其签署承诺书[57] - 董事会秘书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62] - 建立向控股股东等信息问询制度[52] - 证券部对控股股东答复意见整理分析,涉及披露按规定履行义务[54] - 保证所有投资者同时获悉未公开重大信息[56] - 证券部牵头敏感信息排查[64] 报告事项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74] - 常规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74][75] - 子分公司交易资产总额占其总资产10%以上或超500万元等情况需报告[76]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不超两个工作日提交书面和邮件材料[78] 保密与责任 - 商务谈判等事前签保密协议[79] - 知情人员对股价敏感资料保密至公布[81] - 未按程序上报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及联络人责任[82] - 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失误追究当事人责任[82] 资料保存 - 证券部与控股股东等信息问询书面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55] - 董事等履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保存十年[84]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十年[84] 其他 - 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与信息披露一致[86] - 未穷尽事宜按证券监管机构法规及深交所规定执行[88]
福安药业(30019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