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东港股份东港股份(SZ:002117)2025-08-26 12:0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实施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工作组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资料[4]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