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6] 选聘流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9]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工作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