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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8)
东港股份东港股份(SZ:002117)2025-08-26 12:0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 国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员。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由于职务关系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非公开信息的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证券、财务、审计、营销等相关人员; (六) 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 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