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0021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8)
东港股份东港股份(SZ:002117)2025-08-26 12:02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补选与任命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人选[5] 离职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