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3014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钧崴电子钧崴电子(SZ:301458)2025-08-26 12: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和主任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3]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 - 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通知含会议时间等内容[23]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7] 决策规则 - 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其他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配备人员或机构[15]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0]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不得修改[26] - 委员或指定人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8]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督促纠正[2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含会议日期等内容[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