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钧崴电子(3014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钧崴电子钧崴电子(SZ:301458)2025-08-26 12: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 - 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7] - 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披露[1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8]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8]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独立董事津贴与解聘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9][32] 其他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18] - 本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