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3]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10] - 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沟通机制[10] - 积极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2]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并合理安排活动[12] 会议相关规定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12] - 召开需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参与人员有董事长等[2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2]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可视频语音,提前征集提问[23] 活动管理 - 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拒绝回答[23]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3] - 接受采访和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可要求对方提供提纲并准备回复[24] - 与调研机构沟通做好记录,要求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25]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8] 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定期报告披露情况[25] - 违反规定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及时公告处理[29]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答复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9] - 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误导投资者[29] 沟通交流 - 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9] - 对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严格审查,部分需审核审批[30] 突发事件处理 - 突发事件包括媒体负面报道、重大诉讼仲裁、监管立案调查处罚等[32] - 媒体负面报道,证券事务部跟踪调查、沟通,必要时公告或停牌[32] - 重大诉讼仲裁,及时披露、评估影响并公告,降低不利影响[32] - 监管立案调查或处罚,汇报并公告,分析原因采取措施[34] - 其他突发事件,通知董事会确定处理意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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