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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3010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意见稿)
金鹰重工金鹰重工(SZ:301048)2025-08-26 12: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7] 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主要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9]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存在财务造假要求公司更正数据[10] - 督促公司整改并监督落实,披露整改情况[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12]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有权不采纳不符合规定建议[10] 监督指导 - 监督指导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参与负责人考核[13] - 监督该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3] 股东与会议相关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提起诉讼[18]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种情况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通知提前三日发出[21] - 保障公司权益可口头通知,召集人会议说明[22] - 通知附完整议案,委员亲自出席明确表达意见,可书面委托[22] - 非成员可列席,有解释权无表决权[22] 保密与文件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不利用内幕谋利[23] - 审计和风险控制部组织编写会议文件,含财务报告[25] 表决与决议 - 表决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要求用记名投票[2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成员有利害关系回避[27][28] 资料保存与细则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30]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抵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