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3010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意见稿)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三种[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8] 决策相关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9]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撤销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10]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定期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临时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13] -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专人送出或网络方式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3][14] 表决与决议 - 会议决议和建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考评分述职自评、绩效评价、提出报酬与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三步[18] - 表决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方式,有委员要求记名投票则采用该方式[18] - 委员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视为弃权[19] - 记名投票表决后工作人员应及时统计,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在下一工作日通知[19] 会议其他事项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21]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