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3010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意见稿)
投资类型 -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对子公司投资等[3] - 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4] 决策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7] 投资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标准由董事会审议[11] - 低于股东会及董事会标准的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12] 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需总经理筛选评估、财务部提资金计划并审批[14] - 公司总经理组织对投资项目初步评估并提出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初审[16] - 初审通过后,总经理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总经理办公会对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决策,董事会对权限内项目评审表决[15][17] - 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投资项目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17] - 已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监督运作管理[16][17] 投资控制 - 除股东会批准,公司禁止证券及衍生品投资[12]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两人共同操作[20] - 财务部定期核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2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依法收回对外投资[19]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9][20] 财务核算与审计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年末对长短期投资检查审计[23]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