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3010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