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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3010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金埔园林金埔园林(SZ:301098)2025-08-26 12:0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 员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将相关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证券法务部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知悉的重 大信息的任务,"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公 ...